
各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学校党委关于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全过程监督执纪,确保干部调整选任工作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开展,现就严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期间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把牢政治方向。各级党组织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严禁妄议组织决策,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散布不实言论,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选拔任用工作正常秩序。
二、严守纪律规矩,弘扬清风正气。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恪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红线,刚性执行“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对触碰底线的违纪行为,坚决按照“十个一律”规定严肃处理。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赂。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干部调整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选拔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选拔任用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选拔任用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单位干部调整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干部调整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干部调整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干部调整工作。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干部选拔任用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民主权利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强化监督执纪,从严追责问责。学校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坚持“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
2026年10月21日